攸關直轄市內的原住民行政區,區長及區代表是否能有參政權的地方制度法部分修正條文,日前經過朝野協商達共識,14號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將挑燈夜戰進行三讀,這樣的消息傳出,讓可以再度恢復公法人地位的新北市烏來區族人相當開心,並表示地方首長由地方人才擔任對地方建設有幫助。
新北市烏來、臺中市和平、高雄桃源、茂林、那瑪夏,由鄉升格為區,卻失去公法人地位,這次地制法部分修正條文三讀後,五都原住民族行政區恢復公法人地位,人事行政、財政及地方事務就可以地方主導。不過就新北市烏來區前區長有所隱憂,因為烏來區非原住民人口占多數,所以選出的代表席次中,7席只有一席原住民代表,代表會主席和副主席也都是非原住民擔任,區長推動地方事務,只要代表會沒有共識就無法推動。
前烏來區長表示既然是原住民族地區,希望代表會席次,可以保障原住民代表席次過半。不過這次的地制法修正條文中並沒有這一項決議。而地制法部分修正條文民進團版這次並沒有順利進入三讀的部分條文,民進黨中央黨部原住民族事務部主任,表示會在下個會期再提案。
而為了要確保原住民地區的自主自治,民進黨中央黨部表示,除了這次民進黨團版的地制法部分修正草案中提的部落會議有法人地位,及直轄市超過2000人的都會區山地原住民也可以有山地原住民議員的參政權,會積極推動外,也會努力催生自治以及土海法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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