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高雄市美濃區地方上,有一種對於地方自治的想法,那就是設置「客家自治區」,以保護傳統客家文化。
這樣的想法大致有幾個面向,第一,美濃區客家人口占90%以上,是全國客家人口比率最高城鎮,許多基層建設卻無法像合併前一樣自主。第二,高雄市境內包括桃源、茂林、那瑪夏三個區,依據今年年初立法院通過的「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設立自治區來保護傳統文化。第三,美濃有許多客家文化特色、面臨客語嚴重流失等,盼能設立美濃客家自治保護區,讓地方上更有力著手保留客庄文化。
對此,市政府表示,市民對自治區若達成共識,市府會尊重鄉民決定。然而,客家自治區的論述,面臨一些問題。諸如,缺乏法源依據、客家人之界定與該區域比率等等層面。
不過,如果以客家基本法第六條,「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概念之精神,直轄市裡,強化「區」與「市客委會」在保留客家文化的合作上,客家自治區的論述,是有其討論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