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村居民緩緩的從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審查庭走出來,各個面色凝重不發一語,打了3年的國賠案訴訟,25日下午五點,經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定原告小林村居民敗訴,原處分駁回。
2011年小林重建會代表上百位居民正式走上國賠訴訟案,追究高雄市政府防災疏失責任,且監察院在民國98年就已認定當時的甲仙鄉鄉公所救災不力,並給予當時的鄉長彈劾處分,居民認為對於高雄市政府的控訴在一審遭到駁回,表示無法接受。
小林重建會會長表示,為了還給462位罹難的小林村民一個公道,哪怕是一塊錢的勝訴判決,也都將堅持到底。一審判決結果雖然令小林村居民無法接受,但決定會繼續上訴,直到政府還給去世的小林村先人遲來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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