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媽媽玲瑤,她的孩子歐卡在今年 1/7 出生了,新生命降臨的喜悅本應該滿溢著幸福,但她在受訪時卻自白:「最後決定生小孩,其實覺得自己好自私喔。」
「本來我跟先生是決定不生的,因為擔心孩子長大,除了人生各個階段的壓力,還要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未知的挑戰,我不曉得那個時候,他會不會有足夠的資源跟心理韌性去應對。」
再過 30 年,我輩或已漸漸走向衰亡,卻是下一代人生正精彩的階段,也是氣候變遷的感受度最強烈的時候——2050年,臺灣夏季氣溫預估會常態高於40度;海平面上升將可能覆蓋臺灣5%的土地,衝擊超過10%的人口;乾旱越乾、暴雨越淹,我們熟悉的臺灣農產品、人文社會風貌,可能再也看不到。
還有 30 年,我們必須要減碳。
但,是誰在阻礙臺灣減碳的腳步?
臺灣的碳排放主要來自於電力的使用,民生用電僅佔全臺總用電量 18%,用電大戶就用掉全臺 50% 以上的電力。
經濟部在今年元旦公告上路的「用電大戶綠電條款」規定,用電大戶只需轉用不到臺灣總用電量 1% 的再生能源來減碳;然而,當海平面上升、極端暴雨、乾旱來臨時,坐擁龐大社會資源與財富的用電大戶能全身而退,受氣候變遷磨難的,除了沿海居民、農民等弱勢群體,還有我們的下一代。
為了落實氣候正義,為了將尋常的氣候還給農民,為了避免下一代面臨更殘酷的極端氣候事件,我們要向經濟部提告,透過法律的力量,導正不合理的法條,讓經濟部修改用電大戶條款,提高用電大戶的再生能源義務。
這是臺灣的第一場氣候訴訟,也是一場深具時代意義的訴訟。無論勝敗、無論這場訴訟能走到多遠,請您加入連署,聲援我們 👉 https://act.gp/2XlYa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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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贏得臺灣第一場氣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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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改變氣候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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