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派遣勞工目前約十三萬人,但勞工權益受損案例頻傳,勞委會6日就通過《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草案中明定醫事人員、保全、航空、船員、大眾運輸駕駛、採礦等七種職類,全面禁止雇用派遣員工,其餘企業、政府機關使用派遣員工數,不得超過總雇用人數的3%,違者可罰2到45萬元,派遣工和一般員工還必須同工同酬,而且派遣員工過在同一個單位工作超過一年,就有權要求轉為正職。
不過雖然勞工可以提出轉為正職,但如果 雇主不同意,草案並沒有提出罰則,另外,違規處罰包括,派遣工遭性騷擾、就業歧視、工作超時、職業災害,要派公司和派遣公司都要一同受罰,t 勞動派遣是指勞工受僱於派遣公司,被派到實際用人的要派企業工作,企業可彈性增減並且節省成本,但派遣工遭任意解僱等權益受損案例頻傳,但民眾認為維護勞工的工作權益,應該全面禁止派遣工。
對於3%的派遣雇用限度,勞委會認為企業有人力彈性運用的需求,制定最低限度是折衷辦法。這次草案,依舊不能全面禁止使用派遣工,勞委會預計下周將草案送入行政院,今年底交由立法院審議,未來三讀後,公私部門都適用,企業及政府機關使用派遣比例限制將有三年緩衝期,其他行業則是有一年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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