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戈論/巴浩】
部落居民位於山坡上的房子,在八八風災時,連同地基整個滑落到山谷,所有財產在一瞬間消失,政府為安置受災地區居民,核配了永久屋,也有購屋補助的優惠利率貸款,由於佳暮村有40戶被認定為安全區域,40戶居民就放棄永久屋申請,回到部落,身為鄉代會主席的麥秋春就選擇以村內申請土地來重建的方式,放棄了永久屋的申請。
結果後來發現找不到適合的土地,卻錯過了永久屋申請期限,變成兩頭落空而無家可歸,讓他感到相當無奈。屏東縣政府原民處表示,這是屏東縣內唯一的特殊案例,但是永久屋申請在99年5月截止,是否為了個案重啟申請還需中央與地方政府研議,雖然永久屋目前雖仍有空額,但按照規定應作為公益使用,是否重配給私人,需要再研究。
但行政院重建會卻表示,其實地方政府有主權定奪永久屋的剩餘配額使用,明顯與屏東縣政府的說辭有明顯出入,不同層級的政府機構只用依規定行政來回應問題,而部落居民的居住權益又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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