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記1:3-11『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啊,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求你記念所吩咐你僕人摩西的話,說:你們若犯罪,我就把你們分散在萬民中;但你們若歸向我,謹守遵行我的誡命,你們被趕散的人雖在天涯,我也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回來,帶到我所選擇立為我名的居所。.這都是你的僕人、你的百姓,就是你用大力和大能的手所救贖的。主啊,求你側耳聽你僕人的祈禱,和喜愛敬畏你名眾僕人的祈禱,使你僕人現今亨通,在王面前蒙恩。我是作王酒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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