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八八風災受災族人高度關注的國家賠償案,台東地方法院11號正式開準備庭審理台東金峰鄉嘉蘭部落受災族人國賠案。全案是在前年12月底正式向台東地方法院遞狀聲請提出國家陪償之訴,不料,在訴訟救濟部分遭到法院駁回,原告不服提出抗告,最後最高法院裁定獲准。
庭審中承審法官針對原告提出的訴訟賠償對象,多為行政部門,有的是行政院,有的是農委會及水土保持局、林務局等單位,法官要求原告律師明確依責任歸屬進行賠償請求,而被告律師也希望能分別針對機關提出訴訟,不過,原告不同意被告要求,堅持集體求償。法官在首次開庭中,除了審閱原告被告相關訴訟及答辯等相關資料之外,也讓原告族人宋仙璋對於行政部門應有作為而不作為造成災難結果進行說明。原告在出庭前也在庭外做了說明,認為行政機關沒有具體河川防治作為是這次造成嘉蘭部落嚴重受災主因。
這次的準備庭,原告律師均由法扶基金會所組成,全案訴訟傾向採「包裹」方式提出,而被告則是希望原告採各權責機關進行分開訴訟,不過,承審法官希望原告律師補正更明確的訴訟對象及明顯疏失機關人員資料,嘉蘭部落居民原先提出的一億多賠償金額,在原告律師重新統計整理,調降為9千多萬,4月25號將再進行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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