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銀行(Grameen Bank)或許對台灣來說是較為陌生的名詞,但這個銀行卻成功的讓窮人成為了企業家,人稱「窮人的銀行家」的穆罕默德‧尤努斯認為小額貸款就能明顯提升並改善經濟弱勢者的生存能力,於是以微型貸款的方式借貸給窮人,在1976年於印度孟加拉成功創辦鄉村銀行,挑戰了現行金融機構的信貸機制,更在2006年得到諾貝爾和平獎得主。
尤努斯博士認為,傳統銀行寧願服務高呆帳率的富人,卻不願借小錢給貧困的人,鄉村銀行為了確保還款,以小組方式以起申請貸款並擔任聯合還款保證人,以互助的方式將貸款還清,發現償債率幾乎高達百分之百,目前有40幾個國家引進鄉村銀行的概念,而台灣,將是下一個的國家。
仿效尤努斯博士鄉村銀行的運作模式,將社會型企業的理念引進台灣,並創立了台灣尤努斯基金會,但執行長表示,由於社會企業法還未立法無法成立銀行,只能先從培養人才開始,也希望當鄉村銀行進入台灣,能有效改善逐漸惡化的M型社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