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ivu/uliu】
來自高雄桃源區的布農族人北上,抗議高雄市政府日前以桃源區土地為宜林地之山坡地而屬於「超限利用」,因此依水土保持法規定,限期伐除,並於再度場勘查後,裁處梅農10萬元罰緩,累計近30萬,受罰之梅農不服提起訴願遭到駁回,因此以高雄市政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再審之訴,將於26日召開第一次調查庭。
負責本案的訴訟律師林三加說,先前的判決裡沒有考慮到族人使用土地的習慣,因此法院應該仔細調查原住民超限利用的問題,因為有些自私的商人的開發確實是超限並破壞國土,但在此案裡是錯誤解讀原住民的土地使用方式,希望政府可以審慎做出整體調查跟整理,發現問題,而不是對使用傳統保留地務農的農民開刀。
抗議族人提出訴求,首先是撤銷片面的水保裁罰,並依據原基法規定,協商出真正的水土保持做法;再來,原住民地區要採行在地化土地管理模式,不是林務局認為有經濟價值的才叫種樹,應該尊重原住民的在地生態智慧;最後,政府應檢討不當造林以及造林補償的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