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服貿群眾攻佔行政院,鎮暴警察24號凌晨進行強制驅離,抗爭學生認為警察執法過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義務律師團也發出聲明稿表示秉持追求司法正義,根據憲法23條和行政程序法比例原則國家暴力,依法提出刑事自訴,追究江宜樺、王卓鈞和方仰寧三人之殺人未遂、重傷害及傷害所有刑事責任。個人鎮暴員警刑事責任,我們也會在逐一蒐證後,予以追訴 對此律師詹順貴也認為,警察在當下確實有執法過當。
學生團體也認為多位學生被打頭破血流、骨折送醫,警方在鎮暴過程中排除醫師、律師、記者,被捕學生下落不明,律師則是認為受傷學生無論是要對江宜樺、王卓鈞和方仰寧三人以殺人未遂等罪嫌提告,或是針對執法警察提告,都必須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
律師認為要提告其實不容易,尤其在這麼混亂情況下,受傷學生也很難認出警察是誰,詹順貴認為也因為如此讓政府和警察才會更勇於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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